鼎龙股份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升治理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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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2日,鼎龙股份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审查的专门机构。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有一名为符合要求的专业会计人士。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下设审计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阅财务资料、监管财务申报和内部控制等。多项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还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相关事项,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有记录,通过的议案书面报董事会。

该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生效,届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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