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湖股份完善董高薪酬管理体系,激励与约束并重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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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2日,美湖股份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于股东会选举的董事、职工董事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具体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薪酬方案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薪,可享中长期激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

薪酬支付方面,独立董事津贴次月发放,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和社保公积金。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和岗位变动。若公司财务造假追溯重述,或董高人员出现违规情形,将对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重新考核和止付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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