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中船特气发布《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 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规划制定考虑公司经营、股东意愿等多方面因素,秉持促进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理念。其制定原则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实行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时听取独立董事和股东意见。
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计划: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等,优先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条件为不超累计可分配利润且不损害持续经营能力,出现特定情况可不分红。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每年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具体由董事会根据情况提出预案。董事会会综合多种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若上年度盈利但未提现金分红方案,需征询独立董事意见并披露原因。
如遇不可抗力、经营环境或自身状况重大变化,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论证、独立董事审议、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公司以三年为周期制订规划,未发生需调整情形可参照执行。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需股东会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