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精研科技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该计划目的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255人。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130.00万份,首次授予120.00万份,预留10.00万份;行权价格为每份40.95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70.00万股,首次授予60.00万股,预留10.0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20.48元。
公司已履行部分法定程序,尚待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还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自查、公示激励对象信息、审核激励名单并披露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