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2日,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CEO、联席CEO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批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可委托第三方开展。公司实施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重大损失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依据,预留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评价后支付。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但出现严重失职等情形时,公司不予发放,并评估是否追索绩效薪酬。
此外,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重述报告时,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或对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的,扣减、停止支付未支付薪酬并追回已支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