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持股比例降至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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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力鼎光电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连云港伊威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它们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36,450.00万股,持股比例89.89%;变动后,合计持股34,957.535万股,持股比例降至85%。自2020年7月30日至2026年5月7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权、回购注销致总股本变动,使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被动稀释,同时其在此期间累计减持相应股份,共同导致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2026年1月31日,公司披露减持计划,伊威达合伙拟于2026年3月3日至6月2日减持不超1200万股,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除继续实施该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暂无未来12个月增减持计划。前六个月内,仅伊威达合伙减持,卖出价格区间为42.59元/股 - 49.55元/股。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无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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