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格致汽车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的重整申请被沈阳市中级法院受理。
法院的裁定书显示,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同时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华晨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重整只涉及集团本部自主品牌板块,不涉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的合资公司。作为宝马在中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集团重整后有望实现重生,尽最大努力挽回债权人损失。同时华晨宝马仍然是其未来稳定的利润来源,而且还将不断推出新产品,扩大规模。
回顾此前,11月13日,辽宁辽源的一家零部件企业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致汽车”)以华晨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沈阳中院申请对华晨集团进行重整,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随后11月19日,沈阳中院组织召开听证会,格致汽车、华晨集团,以及华晨集团股东辽宁省国资委,光大银行沈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国开证券等四家法人债权人、一名自然人债权人,及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各方主体参加了听证会。今天,辽宁省中院正式公告,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集团重整申请。
对格致汽车的合同欠款,只是华晨集团债务危机的一个缩影。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华晨集团自主品牌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长期积累的债务问题暴发。11月16日晚间,华晨集团公告称,目前,华晨集团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华晨汽车集团累计发行债券34只,存续债14只,存续债余额共162亿元。其中1-3年到期债券规模超过100亿元。(校对/nan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