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新区数字经济政策部分条款申报即将开始,涉及集成电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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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数字经济政策“鼓励孵化高成长企业”等条款申报的通知。

一、申报条款安排

本批次申报条款:鼓励孵化高成长企业(第二批次)、支持建设中国软件名园(第二批次)、股权转让奖励(第二批次)、应用示范奖励(不含规模以上企业,第二批次)、高质量发展奖励(不含规模以上企业,第二批次)。

二、本政策适用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门火炬高新区内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适用对象为数字经济企业,业务涉及行业领域为以下之一:

1.数字产品服务业;

2.数字技术应用业(包括开展集成电路设计活动的集成电路制造);

3.数字要素驱动业(不包括数字内容与媒体以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数字广告);

4.数字化效率提升业(不包括智慧农业和智能制造)。

规模以上企业及已在2023年度、2024年度第一批次进行行业领域认定评审申报并由专家评审通过的企业无须提交行业领域认定评审材料。其它企业须提交行业领域评审认定材料,由高新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

三、申报批次

2023年期间满足政策条件的高新区企业。

此外,政策受理时间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2日。(校对/韩秀荣)

责编: 韩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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