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0日,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严格用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项目,变更需股东会批准并履行披露义务。
在专户存储方面,公司坚持安全、专户存储和便于监督管理原则,应开设专户,存在多次融资需分别设置。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要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
使用上,要审慎、专款专用,符合产业政策和法规,用于主营业务。部分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或财务顾问发表意见,改变用途等达股东会标准需其审议。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形,公司要重新论证。公司还可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条件并披露信息。
对于超募资金,要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等。节余资金使用按金额不同有不同审议程序。
办法明确了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变更后应投资主营业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等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各有职责。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