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ST大立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指出,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经理层组织日常运行。公司内控目标是保证经营合法合规等,但存在固有局限。
评价结论为,在2025年12月31日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评价范围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资产和营收占比均达100%,涵盖组织架构等主要业务和战略、市场等风险领域。
主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方面,货币资金有严格程序,但款项收付稽核审查薄弱;筹资能合理控制风险;采购付款、实物资产、销售、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对外投资、担保等环节控制较好;成本费用和预算管理对比结果应用欠深入及时;内部审计需加大深度和广度。
公司依据相关规范开展评价工作,确定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此外,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