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8日,西典新能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制度遵循按岗位确定薪酬、按绩效评价、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
董事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股东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由该委员会提出方案,董事会确定,人事及财务部门配合实施。
董事会成员中,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薪酬或津贴;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不发董事津贴;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依岗位职责和贡献确定,无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协商确定,报董事会讨论、股东会审议,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基本薪酬依岗位确定年度报酬;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年终按考核结果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结果相关,公司根据实际制定方案。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依据,部分中长期激励收入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薪酬发放按公司内部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次月按月发放,薪酬代扣代缴个税。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违规人员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和岗位变动等。亏损时需说明薪酬变化与业绩联动情况。
董高人员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董事会有权扣减或追回薪酬;财务造假等情况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