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8日,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规划制定考虑企业盈利、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因素,旨在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
未来三年(2026 - 2028年),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利润分配方式包括现金或股票股利,现金优先。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度或半年度盈利、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标准无保留等条件,无重大投资计划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5%。
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差异化确定: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最低20%。
利润分配决策由董事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预案,股东会表决。独立董事可对分红方案发表意见。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并提交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盈利但未分红需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