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2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根据相关议案内容,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业绩达成情况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降职或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等,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84281股,回购价格为12.86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121464股,回购价格为12.29元/股,并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实施时,如遇需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公司将按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董事会执行回购后将注销股份,使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发布公告,债权人均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债权,可在接到通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未申报的债权将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仍按原约定清偿。债权人申报债权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可通过邮寄(地址:中国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收件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姜丽女士,邮编:071000,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或传真(号码:86 - 312 - 2197812,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方式申报,联系电话为86 - 312 - 2197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