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8日,清溢光电发布中信证券关于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公告。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佛山清溢微电子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为0%,有效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
该事项于2026年4月24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提供资助是为保障清溢微正常运营,且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也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清溢微成立于2022年11月15日,清溢光电持股95.86%。其资信良好,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资助,整体风险可控。
财务资助协议显示,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及日常生产经营。公司能有效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目前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0%,无逾期未收回金额。保荐人认为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有助于子公司业务开展,对该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