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5日,沃格光电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方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易伟华先生、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立案。
本次立案调查系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方的调查,与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活动无关。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