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6日,中科曙光发布《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2023年12月6日,中科曙光召开会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2000 - 3000万元,价格不超45元/股,期限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463,115,784股,扣除回购的784,041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数1,462,331,743股。根据规定,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2026年4月13日和5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5,686,062.34元(含税)。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
以2026年5月6日收盘价99.80元/股计算,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小于1%。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