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9日,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该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因2026年4月22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4元,根据规定,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21.98元/股调整为21.856元/股。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5月26日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截至目前已进入该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包括公司未出现违规情形、激励对象无违规情况、满足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等。
此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5人因离职不具备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00,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