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8日,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该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多项审批程序,包括2023年1月至2026年6月期间多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等。
根据规定,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7年3月29日。解除限售需满足激励对象无违规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5年度营业收入283,795.39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长率为87.4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S及A(解除限售比例为100%)等条件。
因2024、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人员离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12名激励对象所持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时总数调整为920,400股。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2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8,16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93,637,349股的0.0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信达律师也认为公司相关调整符合规定,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