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8日,杭可科技发布《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4日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4月15日发布通知。本次股东会于5月7日下午14点30分现场召开,网络投票同步进行。出席股东共13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403,574,3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8532%。
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0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表决通过,如《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6%同意。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