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0日,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相关议案,4月28日公告通知及提案内容。
会议于5月19日下午14:30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99人,代表股份103,037,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326%。
会议审议了13项提案,包括《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如《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比例达99.9986%。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